114-2特殊原因不符學分申請(限大四生)
主旨:「特殊原因不符學分」申請單。
說明: 公告予大四學生(111學號) 。
如大四生堅持不選到九學分,可填寫附件,並請同學留意查看「注意事項」。 但一定最少要選一門有學分的課程,學分數不得為0,否則不可填寫。
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開學第二週止(最晚3/16繳至課務組)
註1:大一至大三生不可填寫此單,一樣最少要選到16學分。 特殊原因學分不符限制申請單限「大四生」使用。 最後正本由系上留存;需提供一份影本供課務組存查。
註2:本次起,只要不足學分都需要填寫,並確實繳回課務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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